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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4章 不予采纳

审判长同样然让我的援助律师先把新的证据放在桌子上,然后让第三个辩护人站起来。

“尊敬的审判长,公诉人,我是郭芳的辩护律师,鉴于我的委托人郭芳诈骗金额不大,同时根据龙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,从犯……”

审判长打断律师的话:“好好好,时间宝贵咱们就别再说从犯了,我现在严肃的告诉你们,凭借我手里现在的掌握的资料,我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被告人应当认定为从犯,所以你们说的从犯,本院不予采纳!”

“现在你们把手里的证据放在桌子上由法警统一收上来,如果你们继续坚持被告人属于从犯,我这里等待你们收集证据,也可以等你们收集完证据再第三次开庭!”

审判长说完,辩护人把手里的证据放在桌子上不再说话,这时候法警把证据收集起来,递到审判席上。

审判长拿着证据看了几眼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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